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及相关系统解读
1.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概述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版本2发布于1991年6月。它由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持有版权,旨在保障用户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软件对所有用户都是自由的。与大多数软件许可证旨在剥夺用户分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不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赋予用户诸多权利,同时为保护这些权利设置了相应的限制和责任。
当谈及自由软件时,强调的是自由而非价格。用户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获取源代码、修改软件以及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软件片段等自由。为保护这些权利,采取了两个步骤:一是对软件进行版权保护,二是提供此许可证,给予用户合法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权限。同时,明确该自由软件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以保护作者声誉,并防止自由程序因软件专利问题变为专有软件,规定任何专利必须供所有人免费使用或完全不授权。
2. 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规则
此许可证适用于包含版权持有者声明可根据本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分发的任何程序或其他作品。“程序”指符合上述条件的程序或作品,“基于程序的作品”包括程序本身或版权法下的任何衍生作品。许可证仅涵盖复制、分发和修改活动,运行程序不受限制,程序输出仅在其内容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才受许可证覆盖。
3. 具体的复制、分发和修改条件
- 复制源代码:可以在任何介质上逐字复制和分发程序的源代码,但需在每份副本上显著且适当地发布版权声明和无担保声明,保持所有提及本许可证和无担保的声明完整,并向其他接收者提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