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印发粤府函〔2026〕188 号文件,明确2026 年 9 月 1 日起全省执行全新三档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带动基本工资、加班费、病假工资、社保最低基数、公积金缴存下限、失业待遇等一系列用工标准同步调整。大量企业 HR、财务、中小企业主容易混淆最低工资与社保、公积金的联动逻辑,存在按旧标准发薪、低基数违规参保等合规风险。
本文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人社、住建官方文件,以产业财税资讯科普形式撰写,全文无劳务外包、社保代缴、薪酬筹划等营销内容,适合企业人事、财务、制造业管理者阅读。
一、2026 广东 9 月起最新最低工资三档标准(全日制 + 非全日制)
本次调整取消原有四档划分,全省统一三档梯度,标准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加班费、高温津贴、夜班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核算基数:
1.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月最低工资:广州 2680 元,深圳 2700 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 25.4 元
2.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月最低工资 2300 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 21.9 元
3.三类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月最低工资 2040 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 20.2 元
关键法律界定
1.应发工资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后,到手收入不得低于对应档位标准;
2.计件、提成制员工,正常出勤完成定额后月度总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3.试用期工资、医疗期病假工资(最低为最低工资 80%)同步随新标准上调。
二、最低工资上调对社保的联动影响
1. 低收入员工(原工资≤当地新标准)
企业此前以旧最低工资作为工资基数发放,9 月起基本工资必须上调至新标准,员工月度平均工资发生变动,当年社保申报、次年年度调基时需同步更新缴费基数。
误区澄清:社保年度上下限由上年度社平工资 60%-300%划定,不会随 9 月最低工资即时变更;但员工实际工资提升后,次年社保基数申报必须如实填报最新工资水平,不得继续沿用旧低基数
合规红线:员工月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企业不得再按原更低基数申报社保,次年年度基数核定必须以新标准为最低申报底线。
2.中高收入员工(原工资远高于最低工资)
基本工资上调不影响当前社保缴费基数,仅次年统一调基周期,按全年实际平均工资重新核算。
3.衍生社保相关待遇同步提升
(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 80%,9 月起同步上涨;
(2)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生育津贴计发下限同步参照最新最低工资;
(3)灵活就业人员无强制绑定,但自主参保时工资申报不得低于对应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常见社保违规风险
1.最低工资上调后,仍沿用旧底薪、旧社保基数申报,人社、税务联动稽查将责令补差、加收滞纳金;
2.将加班费、高温补贴抵扣基本工资,变相压低实发收入至最低工资以下;
3.拆分工资,通过现金私发规避社保足额申报义务。
三、最低工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联动规则
依据全国统一公积金管理规范,各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 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区间 5%-12%,双方比例必须保持一致:
1.9 月 1 日后,企业新入职员工、月薪低于新标准老员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对应城市最低工资;
2.举例(中山二类 2300 元,最低 5% 比例):单位每月最低缴 115 元,个人每月最低缴 115 元,合计月缴存下限 230 元;
3.已高于最低工资的员工,公积金基数维持上年月均工资不变,次年 7 月年度调基同步更新;
4.禁止操作:员工工资已上调至新标准,企业仍沿用往年更低公积金基数,公积金中心年度核查会责令补缴差额。
公积金年度调整时间说明
公积金基数统一每年 7 月集中调整,9 月最低工资上调仅作为当年缴存最低约束标准,下一年 7 月调基时正式纳入全年工资核算。
四、除社保公积金外,同步调整 6 项用工标准
1.加班费计算基数:制造业普遍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核算依据,底薪上调后工作日 1.5 倍、休息日 2 倍、法定节假日 3 倍加班费同步增加;
2.试用期工资底线: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9 月起新入职试用期薪资同步上调;
3.医疗期病假工资:企业支付标准≥最低工资 ×80%;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保底:兼职、临时工小时工资同步执行新标准,不得打折;
5.劳务派遣、外包员工同工同酬,派遣单位最低工资标准与用工单位属地保持一致;
6.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外卖、网约车)劳务报酬底线参照对应地区全日制最低工资划定保障区间。
五、企业 9 月执行完整操作清单(人事 / 财务落地步骤)
1.薪资体系调整
9 月起发放工资时,将底薪统一上调至当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梳理工资条结构,区分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不得用补贴抵扣底薪。
2.劳动合同变更
全员基本工资上调属于合同薪酬变更,可统一出具薪资变更告知书留存员工签字记录。
3.社保台账梳理
建立低收入员工清单,记录 9 月起最新工资数据,次年社保年度调基时足额申报,杜绝低基数申报。
4.公积金缴存修正
核对月薪等于或低于新标准员工,9 月起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按最低工资执行,不足差额及时补缴。
5.加班核算更新
更新加班费测算模板,以新标准底薪作为计算基数,避免少发加班工资引发劳动仲裁。
6.内部制度更新
修订薪酬、考勤、病假管理办法,同步更新最低工资相关条款。
六、总结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广东全省最低工资全面上调,直接影响企业基本工资、加班费、病假工资底线,同时划定社保次年申报最低基数、公积金当月缴存下限双重硬性标准。对中山、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等制造业集中城市,大量流水线、基层岗位薪资与五险一金成本同步抬升,企业人事、财务需在 9 月工资发放前完成薪酬体系、社保公积金台账统一调整。
合规核心逻辑:最低工资是实发兜底红线,社保、公积金以员工真实全年平均工资为申报依据,不得长期以旧低基数规避缴费;提前完成薪资模板、缴存基数梳理,可规避劳动仲裁、多部门联合稽查带来的经济与信用损失。
权威参考来源
1.粤府函〔2026〕188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3.建金管〔2005〕5 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管理文件
4…广东省人社厅 2026 最低工资配套用工政策解读